【入禀索償】涉遭同袍以粗口辱罵妻母 警員入禀索償32萬元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6/21 18:31

最後更新: 2023/06/21 18: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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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遭同袍以粗口辱罵妻母,警員入禀索償32萬元(資料圖片)

荃灣報案室警員疑與同袍因態度問題結怨,遭同袍多次刻意刁難,同袍其後更以粗口辱罵其妻子及母親。警員於上周五(16日)入禀區域法院,指控同袍及警務處違反《性別歧視條例》,要求他們就情感損失等賠償32萬元,當中警務處賠償的16萬須捐予團結香港基金等。

原告人為吳漢深,答辯人為林文隆及香港警務處,上述姓名均是譯音。

按吳親撰的入稟狀指,吳、林事發時均駐守荃灣警署,吳隸屬報案室,林則是隸屬槍房的高級警員。

吳於2020年7月22日將武器歸還槍房時向林稱「大佬,方唔方便做嘢」,林則稱「本槍薄已經放喺度,你咪交囉,問咩?你係唔係唔交?」、「呢度無大佬,叫師兄」,兩人隨後起爭執。吳兩日後故意逐顆歸還子彈,林遂質疑吳情緒不宜配槍並投訴吳。

入禀狀指,兩人隨後透過警長安排面談解決事件,吳亦向林道歉,惟警署隨後不斷有傳言稱吳有誠信問題。及至同年11月19日,林更向吳稱「你要玩,我就同你玩」、「(退休)嚿大錢我已經拎完」。

及至翌年6月,林再於槍房不斷向吳叫囂,再至少五度向林稱「你老婆畀我X」及「你阿媽比我X,生咗你個衰仔」。入禀狀指,林所述的說話會使吳及其家人感到冒犯,亦涉及性騷擾,以致吳擔心妻子及母親安危,而警務處未能履行其作為僱主的義務,採取合理措施防止職場性騷擾。

入禀狀續指,答辯方違反《性別歧視條例》,要求林就情感損失賠償12萬元,另作懲罰性賠償4萬元。此外,吳亦要求法庭頒令警務處作懲罰性賠償,即捐出16萬元予團結香港基金或警察福利基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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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